1.签定委托检测协议书
委托客户须与疾控中心样品室工作人员(一楼大厅3号窗口)签定“委托检测协议书”内容包括:被检样品信息(如:名称 商标 批号 包装形式 规格 保存条件 生产厂家 受检单位 委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),检测项目,检测依据,完成时限,收费标准等。第一联存中心,第二联交客户,作为取报告凭证。
2.检测样品用量
食品类:有正规包装和规格的产品,需满足1250g(ml)样品量,其中理化检测需500g(ml),微生物检测需250g(ml),留样500g(ml);如有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的要求,双方可协商,满足最低检测要求即可,但需在协议书上加以备注说明;散装产品满足750g(ml)达到检测要求即可。
生活饮用水,二次供水:委托客户根据各自的检测目的与要求不同进行检测。特别提示:水质检测容器有特殊要求(需加酸,加碱和高压灭菌),如客户不能满足要求,可用疾控中心实验室提供的容器,取水量与注意事项实验人员具体交代。
直饮水:委托客户可带水样或直饮机来签定协议,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,微生物检测容器必须作到无菌。
卫生用品:满足5个独立包装,不能破损,包装完整。
化妆品:样品量大于3g(ml)的,需4个包装,小于3g(ml)的需6个包装。
3.检测时限
一般情况10个工作日(特殊情况例外),如需加急检测可协商,但需交纳加急费。
4.检测收费标准
严格按照2001年山东省物价局,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价费发[2001]215号文件执行,特别检测项目因检测方法与使用仪器不同价格有微调。
5.检测报告的领取
根据商定完成时限,凭“委托检测协议书”和收费发票及时到一楼大厅3号窗口领取检测报告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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